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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開始騎單車運動以來邁入第十五週了,從開始我就很小心運動傷害還有交通安全,我的體重要真的摔車還真不是開玩笑的!還有受傷了就可能必須被迫中止減肥運動,我非常不放心,假使一旦鬆懈下來想要再叫自己動,可能會是一件難度頗高的事情。所以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我都時時刻刻的小心翼翼,絕對不勉強自己做些高難度的挑戰,至於交通安全方面也都非常注意,寧願多繞一點路我也會選擇人、車較少的路段走。但是居然在今天晚上騎單車回家時,還是有輛非常讓我不可思議的車子從我後面撞了上來,導致我連續十五週沒因為騎車而受傷的紀錄破功了!本來以為沒什麼,沒想到回到家後右腳膝蓋跟左腳腳踝都腫了起來,難怪會這麼痛。


 話說今天在回家的時刻,我知道路上人車都會很多,所以都會特意去繞小巷子行走。不過因為台北到處都在施工,所以有些路段實在很難避免,例如雙連站或是民權西路站附近,本來就屬於人車非常多的地段,有些捷運的施工更是增添了人車全部擠做堆的地點。今晚就在過了雙連站沒多久的錦西街上,有個路段我一定要左轉,那是個小的T字型路口,雖然人多車多但那裏並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綠燈後當我仔細確認後方沒車時,我就駛向路中央準備左轉,原本停在中央等對向車通過時也都完全沒事,但是就在對向車走完後我開始要騎過路口時,我忽然感到黑仔瞬間不聽使喚的向前衝去,就在那一瞬間我還搞不清楚狀況之下,我也跟著倒在路中央了!當時只感到右腳膝蓋忽然很痛,也都還沒會意過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就在這時有輛休旅車下來了一對夫妻問我有沒有怎樣?碰巧對向也有兩輛警察的巡邏機車路過走了過來,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被撞了!

 其實在那一瞬間我只感到腳痛,一直到我知道我是被撞倒之後感到很火大!因為在那種情形那輛車也不可能暴衝,我也很一般的騎我的車,沒有搶道也沒有闖紅燈,更加不是逆向或是加速亂騎,而且當時天色還沒暗下來,我的後方也頂著兩盞紅色閃燈相當醒目,這種狀況還會從我後方撞上來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那位開車的司機根本就沒有看著前方在開車!或許當時他正在聊天,也或許他只專注著對向車沒了趕緊要衝…如果以日本的說法他很明顯的就是「前方不注意」,違反了日本道路交通法中的「安全運転義務違反」,這個違反一般的情況是要扣兩點,但是因為撞到我導致我受傷,我的傷勢屬於15天以下的輕傷,所以他還要被追扣三點,也就是五點。日本第一次扣到六點是停照一個月的處分,外加人身事故罰金大約日幣十二萬元左右。不過那是在日本,在台灣呢?當時警察向我走過來第一句就問要不要叫交通隊來處理?然後才問我有沒有怎樣?要不要叫救護車?並且他很趕著要離開,所以一直重複問我要不要找人來處理?拜託!我腳還很痛,還搞不清楚狀況耶,要我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啊?後來我看看那撞我的司機夫婦還蠻有誠意,並且一直道歉,所以就跟警察說謝謝,我跟他們解決就好了。

 台灣警察在解決非重大的交通事故時大多是採取這種方式,不過這要是在日本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假如日本警察這樣做,你可以直接告那個警察,並且還可能取得賠償。入境隨俗,這樣的狀況我也早就見怪不怪了。後來我在路旁坐了一會兒腳慢慢的不疼了,那位從車上下來的女性很熱心的一直要拿要幫我擦傷口,而司機就在旁頻頻道歉,看我打發警察走後還一直說我是好人啊什麼的!後來那位女性從車上拿一些東西下來,說那是他們專門用來煮麵的麻油要給我,真是昏倒了!我要你的麻油幹什麼啊?更何況我在減肥中耶!那時腳痛漸漸緩和後我想應該只是擦傷,所以就沒太在意了。反而我擔心起黑仔,因為我可沒有多餘的錢再去買輛小折啊!大致檢查了一下,前面只有前照燈掉下來,但是並沒摔壞。不過後面輪胎始終覺得怪怪的,試著轉動輪胎後發現卡卡的並不順暢,而且還會卡到檔泥板,我將檔泥板拆開,輪胎依舊還是不順。

 最後我只提出一個要求,我希望他們跟我一起到附近的車行檢查,我知道附近有家大都會,是DAHON的經銷商。還好這個司機也沒意見,他直接載我到承德路上的大都會檢查。一路上還是一直道歉,並說些五四三的,問我車子多少錢啦?問我住哪裡啦?問我去那邊幹什麼啊?他還很擔心我會帶他去不好的車行被敲竹槓!也口口聲聲一直說我是好人啦,我想他應該也擔心我會敲他竹槓吧!唉!到了車行經過檢查,證實後輪框已經扭曲了,我問換輪框需要多少錢?車行回應要前後輪一起換,需要兩千大元。我看那位司機臉色有點變了,他問車行為什麼不能只換歪掉的後輪就好,其實腳踏車的輪框多數都是一組一組賣的,好像我也沒見過有人單換的。看他那麼擔心荷包我也於心不忍,於是問問車行看看可不可以調整回來,結果調了很久總算還可以了,我問問老闆那樣會不會有其他影響?因為我也擔心我的體重過重,如果輪框出問題可是會很糟糕的。老闆說還好,應不至於會有什麼大問題,所以我就請對方支付調整費用三百元就好了,他還不太相信似的一直問我給三百就好嗎?車行老闆也有點懷疑的問我這樣就好了嗎?好像我這樣決定似乎太大方了!

 最近常看見新聞提到自行車火熱,造成自行車的事故率也一直攀高。其實這根本是正常現象,騎的人多起來,自然事故率會增高,而且在台灣這樣的交通執法之下,要真想完全不出事也太難了吧?絕大多數的報導都指稱因為自行車騎士缺乏交通安全觀念導致,但是這樣的說法實在太過於偏頗。我騎車這幾個月以來,不否認確實有很多人騎車很隨便,甚至還有些病態的傢伙存在。什麼病態傢伙呢?舉例我星期一夜騎時一個例子,一直以來我在自行車道內騎車大多維持一定速度,因為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運動,並不想要去競速或是參加什麼比賽,所以在速度上我的要求並不高,這點跟我騎機車可以說是判諾兩人。在維持一定速率之下,當然路上會遇到有人騎得比我快,或是騎得比我慢的人,前方騎得慢時我又不想忽然降速,那很自然的就會在許可的狀況之下超越他,反之有人超越我也是很正常的事。星期一當天晚上有個傢伙,他騎得歪歪扭扭,而且速度比我慢了一些,我經過時很自然的就超越他,誰知道這傢伙不知道哪根筋有問題?忽然也加速騎在我旁邊,誇張的是他也不超越我,硬要在我旁邊騎,之後前面又有一輛車子比較慢,我想大家想像就能知道我當時的情況,因為那傢伙在我旁邊所以我也根本不能超越前方的車,而那混蛋也不超過我,硬要逼得我減速。這時我也火大了!乾脆就直接換到最高檔從中間的縫隙衝了過去。哈!那個傢伙忽然發了瘋似的死命採踏板從我旁邊衝了過來,當時其實已經離我的目的地很近了,所以我乾脆也就直接衝,我看他騎得非常努力之後,我的目的地已經到了,所以就緊急煞車在他後面看他還是拼命的往前衝。當時我心裡只浮現出兩個字:瘋子!

 還有很多人會成群結隊,現下到處都有大大小小的車隊,比較有規模的高手眾多的車隊大多還好,很讓人討厭的是有些小車隊很喜歡並排騎車!自行車道普遍的比較狹窄,有人並排騎車其實是很危險的!這樣的情況也常常出現在情侶之間,一男一女並排邊騎車邊聊天,好像整條道路都是他們家的,真的很令人氣憤。還有些是全家大小一起出來追風嬉戲,本來是很好的全家運動,但是常常會看見他們累了或是有什麼事情就直接停在路中央「休息」!最近亂鳴鈴聲的現象少了很多還好,不過我發現有些人可能怕車燈太刺眼,選用了輝度較小的車燈,甚至於有的人乾脆就沒有車燈!這在夜騎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車燈是讓你照地上的,不是用來照人,如果你會認為你的車燈太刺眼,那是因為你的使用方式根本就不對,為了節能減碳很多路段的亮度根本就不夠,騎車時的動態視線又有很多盲點,沒車燈夜騎的人根本就是害人害己。要不是我開始騎車後火爆個性降溫了很多,否則肯定見一次罵一次!

 我說報導太偏頗是因為我親身遇到過太多次,都是汽、機車在路上故意排擠自行車,尤其是公共汽車這樣的問題很嚴重,因為自行車大多都是靠路邊行駛,而公車都要靠站,所以有很多機會跟自行車相遇。大多數開車或騎機車的人都是嫌自行車車速太慢擋道,所以很常見到路上自行車都會被暴衝的汽機車以很近距離的示威式靠近!那些在台灣的交通法令上可以說是無法可管,如沒出事也根本無從抓起!我想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日本的簡稱的「原付」也就是台灣所謂50c.c.以下的機車,無論在什麼路段最高限速是時速三十公里。平常會在一般道路上騎單車的人,大多數平均時速其實都有達到這個速度甚至還更快!台灣沒這樣規定,所以即使在一般道路的外車道上時速三十公里以下,都會被認為烏龜車。事實上那樣的速度已經是很快了,由於台灣欠缺這方面的安全法則,長久以來其實全都被寵壞了!在正常的柏油道路上,汽車時速三十公里的安全制動距離(煞車距離)大約是六公尺,自行車的煞車系統沒有車子那麼好,換句話說自行車時速三十公里的安全煞車距離,其實會超過十公尺到十五公尺左右。想像一下,這十公尺以上的緊急煞車距離對自行車來說有多麼的危險?開汽車、騎機車沒什麼了不起的,沒必要那麼咄咄逼人。雖說自行車的交通意識確實要多多提升,以及相關的管理條例要更完善,但是汽機車一直以來的惡習也該有個終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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