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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文章裡我有提到,中學時我就開始自己一個人生活了。當時除了年少無知之外,也因為一個人相當自由免不了染上一些『惡習』,除了成天愛打電動(當時電腦可還沒那麼興盛,更加別說會有網路了)以外,香煙也是在那個時候開始沾上身。初時只是因為好奇,東京都內到處都有的自動販賣機又相當方便,本著玩玩就好的心態,沒想到一沾上到現在,煙癮已經整整纏著我25年了。以我現在的年紀就有25的煙史其實是相當可怕的,現在每年也都絞盡腦汁想要戒除煙癮,卻始終意志力和克制力都輸給癮蟲!不過這篇先不談煙,有關煙的事情下次再來記錄。中學時期的我成績雖然還算不錯,但是打電玩跟抽煙卻讓我常常成為警察局常客的主因。日本是禁止20歲以下抽煙的,所以當時如果未成年者在路上抽煙,隨時都會被帶回派出所登記。雖然我看起來感覺上比較少年老成,但是還是常常都會被抓,尤其在1985年開始實行新的『風營法』之後,晚上過了九點就常會有警察到處巡察。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我跟同學在電動玩具店裡打電動邊抽煙,忽然有個中年的老頭子坐到我跟同學的旁邊看我們玩,我感到很怪異於是問我同學是否認識他?當然我們兩個是完全不知道他為何許人也!就在我們都感到很納悶的時候,這位老頭子拿出了一個黑黑的皮夾,我一眼就看見皮夾上一個日本警方的標誌,當場我就傻傻的楞在那裡。老頭子很親切的開口說他是警察,因為看見我們桌上有一包煙,所以想問問我們的年紀。當他知道我們都還只是學生的時候(其實是明明早就知道的),就說希望我們跟他到附近的派出所去做個記錄,並且徵求我跟朋友的意思希望可以當場把煙銷燬。我們當然也只能苦笑了,到了派出所看見所有警察都會向他行禮,由他們口中我才知道這位『老頭子』是我們那個地區戶山署的署長,是個相當有來頭的人物!在東京都警中一位署長的官位可是相當大的,還真讓我跟我朋友嚇了一跳。登記完我們的資料後照例我們都需要簽名,我同學簽完名那位『署長杯杯』還誇讚我同學的字很好看(明明我的字就比較好看卻沒誇我)

這一件事情讓我至今印象深刻的主因不是因為署長這麼大的官抓了我們,而是從我們被抓到離開派出所為止,那位警察的態度不但沒有因為我們違規而有所歧視、惡言,也沒有看我們只是些小鬼頭就態度惡劣不耐煩之類,由始至終他保持了做人最重要的『尊重』兩字。我在日本跟警察有過許多次的接觸,當然大多數都是因為我們違規,除了抽煙以外,夜間騎腳踏車不開燈被抓的頻率更大,甚至於有一次我在同一個晚上被同一個警察攔下來四次之多,但是從沒見過他們一點點不耐煩的語氣,頂多只是說『怎麼又是你?』而已,我甚至還在派出所跟他們聊起天來了。

來到台灣以後同樣的我也跟警察有過衝突,不外乎就是交通違規之類的。有一回我騎車到光華商場,我不知道機車不能直接左轉,而且我走的那個路口也沒有任何機車需要兩段式左轉的標誌。在日本只有50c.c.的機車才會有這種兩段式轉彎的規定,而且一定都會有標誌指示,所以我很自然的就直接左轉,沒想到才轉過去就有個警察把我攔下來,他說那個地方機車要兩段式左轉,但是我將上述的狀況告訴他之後,他居然回了我一句『在台灣大家都知道機車要兩段式左轉』!馬的,我的脾氣本來就不好,所以當場臉色就拉下來,他向我要駕駛執照,我就先跟他要警員證,誰知道他說『你沒看見我穿著制服配戴著槍嗎?』我馬上就回嘴說『警員制服一套值多少錢?很難做嗎?現代哪位大哥大大身上沒槍?誰知道你是不是在這裡冒充警察想敲詐?』很明顯的,這位警察仁兄他沒有帶警員證在身上,他幾乎被我搞得想翻臉,不過他的上司似乎就在附近,於是他就找了他的上司來跟我說。他這位上司一來態度有明顯好很多,我將剛才那位員警跟我說的話重複一次,並且指責說『這裡的人都知道機車左轉要兩段式,甚至於沒個交通標誌的指示,那我們不是這裡的人就活該要被罰錢嗎?』他看了我身分證上的某個名字不像是台灣人,又看到我遠住在淡水(當時我住淡水),於是就說『因為你不像是住在這裡的人這次就算了,不過下次要記得這裡需要兩段式左轉。』靠!我實在很想再跟他對衝,你不檢討自己交通標誌不明確反而還要我注意?不過算了,我也不想得了便宜又賣乖,反正他不罰我就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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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也有過很多次其實也都跟台灣警察態度惡劣有關,與之和日本警察比較一下,實在讓人感到遺憾!這一陣子在網路上又看見很多則警察事件,這些在日語中稱為『警察不祥事』(けいさつふしょうじ)。自從對面那國的陳雲林先生訪台之後開始,台灣警察素質問題越來越浮上檯面!尤其最近不知道是不是窮瘋了,台北街頭很多地方都看得見警察在路邊拍照,可惜卻偏偏始終都拍不到他們警察自己違規的案例。
IMG_3677.JPG前幾天去中山分局附近看醫生,當天好像正好有個什麼大長官要巡視,搞得小巷道中擠了一堆記者跟員警。不過我想這位副視障市長(抱歉打錯了)應該看不到那張照片的景象吧(參考下方那張照片)?整個中山分局旁的紅磚道停滿了警用機車?其實這還只是我當天隨手拍的而已,離這裡不遠的長安中山路口那個派出所更是誇張(參考上圖)整排警用機車都停在騎樓上!沒常在這裡走動的人可能不知道,這裡一到下雨天真的會氣死人,因為下雨當然機車出動的就少了,那時整個派出所前更是擠得人都走不過去!每個人只能走到紅磚道上淋著雨等,面對那些惡劣的警用機車停放也都只敢怒不敢言!我想,這些事情副視障市長(喔!抱歉手滑又打錯了)應該也不可能會看得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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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警用機車,我想起在日本市區中的警察很少騎機車,因為他們都是使用腳踏車。只有在鄉下因為管轄區域大,路上交通也比較寬鬆,他們才會配有警用機車,但絕不是幾十萬日圓那種『速克達』,更加不是好幾十萬甚至於上百萬的重型機車,而是那種循環檔的カブ(cub)。在日本市區可以名正言順的騎著重型機車到處取締的只有交通機動隊(簡稱交機),日文一般稱為『白バイ(白色機車之意)。這些內容我相信如果有人對於『烏龍派出所』有興趣的,都能很清楚的在那本漫畫裡看到,唯一比較與事實不符的,就是兩津常會騎著腳踏車載人,這在日本是被禁止的,所以你即使到日本去拿著放大鏡找,應該也找不到警察騎著腳踏車載人。反觀台灣警察,感覺上幾乎是人人一輛『速克達』,甚至於還可以公器私用直接當做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我還曾經看過更厲害的高手,一手騎機車另一手邊講手機。搞不懂從陳水扁開始說要提倡全民腳踏車運動,一直到現在那個叫什麼郝龍斌的也是,但卻好像從沒想過先以自己人做起,只能感覺到常常看見一些大官們在『走秀、作秀』而已。

我知道很多事情也不能完全直接怪警察,因為其實他們也可能有許多無奈。就像交通取締過嚴這件事情來說吧,我還真很難想像取締原來是警察的『業績』?在日本的警察巴不得自己的管轄區天天太平,因為他們注重『表彰』的那種榮譽。但是在台灣的警察為了『業績』,當然是要越亂越好了,單子開越多越好,否則會被認為是偷懶。單開得多會被人民唾棄;單子開的少會被長官認為偷懶,甚至影響烤雞考績(又寫錯了!唉~)也可能薪俸會減少。裡外不是人,我想其實他們也很為難。當然,台灣不是沒有好警察,日本也不是沒有惡警,但是比例懸殊真的實在差太大了。看看台灣最近的『警察不祥事』,絕大多數都是與態度惡劣、執法過當,甚至於是知法犯法有關。而日本的『警察不祥事』呢?懂日文的可以參考這裡的新聞收集,內容大多數是一些你可能會認為沒什麼的小事情。例如:一位巡察部長只不過將某些暴力團調查的資料,轉存在自己的電腦裡以防忘記,結果這位巡察長被懲戒停職一個月,不過他選擇了自動請辭。另外還有個案子,某位巡察部長因為也是警察的兒子生病住院,所以替他兒子去申請駕照更新,結果也是被懲戒一個月,他也是選擇自動請辭,而他的兒子也被懲戒減薪三個月

其實台灣警察給我的印象不是完全壞的,比起日本來說,大多數雖然都很有禮貌,但是做起事來真的是超級死板的!而台灣警察有很多都能讓人感到人情味。日本警察死板主因在於規則嚴厲,警察本身或許並沒有那麼死板,但是規則卻讓他們無法表現出來。很久以前我有個學弟在日本學校殺了他們老師,這位學弟在案發後跑來投靠我(因我是一個人住,所以是最佳人選),不過當時很不巧我另外有位朋友在我家,那個時候我知道了他的事情之後也只能讓他洗個澡冷靜一下,然後塞點錢讓他自己選擇自首或是繼續跑路。不過就因為這樣,我被四谷警署叫去做筆錄做了一整天。天啊!在已經有煙癮數年之後(當時我已高中)一整天都無法抽煙是很難受的事。負責寫筆錄的刑警(他也是大煙槍)也知道我跟朋友都想煙想瘋了!我看得出來他當時真的很想走開讓我們偷偷抽一支煙,但是就是礙於規則太嚴,所以他也只能儘量安撫我們兩個人。幸好後來在四點左右收到情報,我那位學弟已經聽我的勸告自己去千葉的某警局自首了,這才解脫了我們的煙癮。我想這種事情要是換成台灣的警察,應該就會偷偷地塞一兩根給我們哈一下了。

很久以前曾經聽過一位朋友說過,他本身並無駕照,有一次在台灣開車被臨檢,情急之下就拿出他在日本的『外國人登錄證』出來,並且解釋說那是外國人在日本的駕照,當時臺灣員警看到是日本官方文件,又有照片和名字,所以就簡單的直接放行了。像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日本,只要確認身份後查到確實沒有駕駛執照,二話不說馬上會被依照無照駕駛的現行犯逮捕,那可是可能會被關的罪耶!而且在日本這項罪名不屬於一般的交通違規只需要付『反則金』就好,而是會被處以『罰金』的行政處分,並且將會留案底。說明一下:日本一般交通違規會依照不同的項目處以支付『反則金』並且扣駕照點數是屬於輕違規,這在日本叫做『交通反則通告制度』,即使點數被扣到需要停止駕照也不會留下任何案底;但是如果像是無照駕駛這類的就屬於犯罪將會被提訴,判決有罪之後要支付的叫做『罰金』而且會留下案底,除了無照駕駛以外,一般常見的還有酒駕或是嗑麻藥駕駛…等都是相當嚴厲的。

我只希望台灣有哪位真正會做事的人好好的改革一下既往的陋習,終歸一句話,還是要選個真的能做大事的人才行,像是郝視障市長(奇怪今天特別容易手滑)這類說的比唱的好聽的人,在實質上對人民的貢獻讓人真的相當失望。或許他可能真有很多貢獻,但是我始終認為基本的應該是最重要的,基礎的不做只想好大喜功根本就是辜負了台北市民。全台灣變為藍天之後,感覺上很久以前那種警察時代好像又回來了!尤其最近有太多的報導,讓人看了感覺實在太差了!官哪,不要每次出了毗漏就找一些無關緊要的基層出來頂,有種一點、有魄力一點改革吧。或許有人會說台灣至少比起中國、北韓、越南等好得多,如果要往下去比較只會越來越低級。今天碰巧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文章說日本人很假,我也認為日本人確實真的很假,不過至少他們假得讓人民感到真正的保障,他們假得讓大家覺得受到應有的尊重。中國也有句俗語說『伸手不打笑臉人』,設身處地想想將要被開單的人心情能好到哪裡去呢?你的態度惡劣與無知,只會更加讓人感到『鴨霸!蠻橫』,要知道不是你兇或是『你能拿我怎麼樣』的態度就能服眾的,好好的說照規矩去做,我想應該有一大半以上的人想氣也只能莫可奈何,至少申訴的人一定會少很多了。別忘記人民是支付你們薪水的根本,不是你們的敵人

最後說明一下這篇文章的照片,我並非要以照片來舉證哪個警員違規,所以我將相關可以辨識的號碼都先做過處理。不過這些照片每張都是真的,我這些年來其實拍得也很多,因為幾乎每天到處都可以看見警察知法犯法,尤其越接近自家門的附近就越多。麻煩請先糾正這些警隊的害群之馬吧,其身不正還要來到處向人民搶錢,任誰也都不會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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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