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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熱得發燒的話題就是台灣的「禁菸令」
用意很好的一個法令,可惜卻又是一項極端禁令…

 《菸害防制新法》的實施不可否認是一項良政,即使我自己是個二十年的老菸槍我也是這麼認為。但是台灣執行的法令條文曖昧不清而且極端實在讓人反感!這樣的狀況不但不會有好的成效,反而只會遭致更多的爭議與紛端,違反公平原則以及自由精神。

 一聲令下要禁什麼就禁什麼,完全沒有配套措施與完善的規劃方針。用意非常好的政策卻造成吸菸者與不吸菸者的對立,難道台灣的族群對立還不夠多嗎?一定要這麼極端的引起爭議嗎?在這兩天的報導裡,我所見到的並非是這項政策所帶來的讚賞,而是各地方所引起的騷動以及群眾的不滿。國民黨最擅長的那招「朝令暮改」也在這次的禁令中再度展現無疑,真是讓人感到遺憾萬千!

 我抽菸很多年,在最近幾年我都會嘗試著戒菸。我承認我自己的定力太過缺乏,所以導致到了今天我依然是菸不離手。這兩年我最成功的就是有十四天沒吸菸,而且其中還有兩天被醫院隔離在病房內。其實當我沒抽菸的第四天起,我聞到旁人的煙味時會感到很臭,而且頭暈想吐。可是當我自己在抽菸時我總是聞不到這股臭味,這時我才真正的體會到沒吸菸的人對於那種臭味的難以忍受的感覺。

 2002年日本也開始禁菸,不過他們禁菸的方式跟台灣剛好相反,不是禁室內而是室外!而且禁菸條例是各區‧各市地方自治條例,也就是說並非日本全國都禁菸,而是要看當地的首長有沒有施行而論。最早實行的是東京都的千代田區,正式名稱為「歩きタバコ禁止条例」翻譯為中文是「邊走邊抽菸禁止條例」。日本這項條例主要是以「邊走邊抽菸」以及「隨地丟菸蒂」為主要對象,其他大樓、餐廳或是各種商店都不在期限制條例中。後來這項條例受到很大的迴響,日本各地紛紛起而效尤都開始禁菸,以東京都最為明顯,同時餐廳、大樓等公共場所的禁菸也越來越多。2006年我到日本在新宿車站附近抽菸,迎面就來兩位督導員,當時我還想糟了,這下要被罰了…在我前方也有另一位男子吞雲吐霧中,我這時趕緊將菸熄滅了,我親眼看見那兩位督導員拿起手上的小型滅火帶對著我前面那位男子很親切著說『真的很抱歉,我們這裡現在不能邊走邊抽菸了,麻煩可以請您把菸熄了好嗎?從這邊走過去不遠就有抽菸的地方,請您移動到那裡再抽,謝謝您。』我想,任何人只要有點羞恥心都會趕緊遵守規則。過程中雙方都相當和諧,甚至兩方面也都帶著笑容,一方面是真正的親切的笑容,另一方面是尷尬的笑容。俗話也有了「伸手不打笑臉人」中文自古以來就已經有明示,可惜在台灣的人似乎就是少懂了這一點淺顯的道理。

 相信大家都知道日本的抽菸量世界有名,所以日本禁菸是一件相當大的事,我在當時也很難以相信日本會真正的實行這項禁令。不過除了上述的真實勸導狀況以外,日本東京很多地方都會設有吸菸區,這是為了緩和廣大吸菸者不便之處,同時也是讓所有吸菸者都集中、固定在同一個地方的好辦法。可惜,這點台灣也做不到,反而連提供吸菸的地方都成了「有罪」!隨便動一下腦子想想,這個限制根本是多餘,而且只會帶來其他更多的不便而已。不是吸菸者不便,而是非吸菸者的一種不便!

 趁著這波禁菸風暴,我又再度萌起了禁菸的念頭。以往試過很多方式都失敗的我,要找個好的方式實在不容易!加上台灣連很多種戒菸商品都禁止,讓人實在很難以下定決心去戒菸。這次只好多友人從日本幫我買些禁菸的妙方過來,雖然我知道不見得會有效,不過我還是很願意再度嘗試著戒菸,即使是再一次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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